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日前进行了2026赛季第十六期(20260804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期共评议14个判例,评议组认定其中4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本轮中超无错漏判。
本期共有3例来自中超俱乐部的申诉,涉及第21轮的两场比赛,评议组认为,裁判员的判罚决定正确,VAR未介入正确。
中甲联赛第17轮大连鲲城对阵陕西联合的比赛第31分钟,陕西联合20号队员进球,助理裁判示意越位,裁判员判陕西联合20号越位犯规在先,进球无效。陕西联合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本方20号不越位,进球应有效。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陕西联合20号在同队队员头顶球传球瞬间并未处于越位位置,不存在越位犯规,后续进球应有效。助理裁判员判断错误。裁判员判陕西联合20号越位犯规进球无效的决定错误。
同样是这场比赛,第85分钟,陕西联合踢任意球,球传至对方罚球区内,陕西联合17号队员与大连鲲城13号队员接触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陕西联合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13号对本方17号犯规,应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大连鲲城13号手臂环绕陕西联合17号颈部,并实施拉扯犯规,应判大连鲲城13号犯规并判罚球点球。裁判员决定错误,漏判大连鲲城13号犯规,漏判罚球点球。
中甲联赛第17轮延边龙鼎可喜安对阵南京城市的比赛第35分钟,延边龙鼎队远射时,处于南京城市罚球区内的双方队员发生接触,裁判员判延边龙鼎10号队员对南京城市20号队员犯规,未出示红黄牌。南京城市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10号肘击本方20号,属于暴力行为,应予红牌罚令出场。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延边龙鼎10号队员目的不是争抢球,且使用了野蛮动作,主动挥臂发力击打对方队员头部,应视为暴力行为,并予以红牌罚令出场。裁判员决定错误,漏判红牌。
同样是这场比赛,第13分钟,南京城市队向前直传。南京城市9号队员与延边龙鼎15号队员疑似有接触,后者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延边龙鼎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9号故意击打本方15号面部,属于恶意,应予红牌罚令出场。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从现有视频看,双方共同争抢球时,南京城市9号张开手臂试图控球,并接触延边龙鼎15号,属于违规使用手臂,应视为鲁莽犯规并出示黄牌。不属于严重犯规,不应出示红牌。在俱乐部申诉的核心问题(红牌)上,裁判员决定正确,并非红牌。但裁判员漏判南京城市9号犯规及黄牌。
中乙联赛第16轮兰州陇原竞技对阵泰安天贶的比赛第53分钟,泰安天贶20号队员带球进入对方罚球区,兰州陇原竞技39号队员与其有接触,泰安天贶20号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泰安天贶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39号推倒本方20号犯规,应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球未在兰州陇原竞技39号争抢范围,兰州陇原竞技39号手臂与对方队员的接触并非合理动作,推人动作使对方队员失去对球的控制并倒地,应视为犯规并判罚球点球,并以阻止有希望进攻为由,予以黄牌警告。裁判员决定错误,漏判犯规,漏判罚球点球,漏判黄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