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出台后,对于我们航空运动来说是巨大的利好,对项目本身也将起到保护和推动作用。”湖北某航空飞行俱乐部负责人王林对记者说。
王林表示,航空运动因其特殊属性,往往被定性为“极限运动”,但实际上,只要不是竞技飞伞参与者,大部分航空项目玩家最多只能算是“休闲玩家”。“以滑翔伞为例,在空中基本都是缓慢飞行,安全隐患极低。”但即便如此,作为航空运动从业者以及俱乐部负责人,王林仍十分关注安全问题。除了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外,每次玩家选择飞伞、滑翔伞等项目之前,俱乐部都会详尽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签署相应的免责协议。尽管如此,他仍然十分忧心,因为之前出现过不少参与者遇险后状告组织方的案例,结果大都不利于组织方。
“2017年曾出现过一起爱好者徒手悬挂高楼最终遇难的事件,结果受害人的母亲将直播本次活动的平台告上了法庭,尽管之前该平台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审批和报备,也对该爱好者尽到了告知义务,但最终还是被判处承担一定侵权责任,理由是当时‘自甘风险’条款于法无据。但从现在的情况看,有法可依之后,在做好了所有保障工作的前提下,如果再出现这样的情况,平台就不用承担责任了。”王林表示。
“无论是极限运动还是休闲运动,都有出现伤病以及意外的可能,这也是我们从业者最担心的地方。过去我们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时,往往秉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为如果真的打起官司,各方面成本都很高,我们组织方也经常处于不利位置,这对于项目、产业的发展都非常不利。”王林说,“当然,‘自甘风险’条款出台并不是说组织方不需要承担责任,正相反,会督促鞭策从业者进一步完善流程和工作,将己方可能出现的纰漏进一步降低,一旦出现问题,责权利更加清晰。”王林同时也建议,现在条款出台时间还不长,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细化的内容,让该条款的适用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