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体育网
Badge 1
Badge 2

以清朗网络空间支撑体育强国建设

“十五五”是体育强国建设全面提速、全面提质的关键阶段,繁荣体育文化、提升体育治理现代化水平是重要任务,网络舆论清朗有序是关键环节。爱知-名古屋亚运会开幕在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保障国家队安心备战参赛刻不容缓。然而当前网络戾气肆意蔓延,围攻运动员、裁判员乃至普通网民的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去年9月,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上海公安机关侦破围绕跳水运动员陈芋汐的网络暴力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传播“某运动员被禁赛”谣言、借助AI技术制作“某运动员向裁判长行贿”视频,并发表侮辱和诽谤言论,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网暴行为既影响了国家队和运动员的赛训秩序,又污染了舆论环境。近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应对包括体育领域在内的各类网暴事件提供了法律支持。依法整治体育网暴乱象、筑牢线上防护屏障,将是落实体育领域“深化治理年”部署、夯实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舆论根基的有力举措。

多重因素交织形成体育网暴根源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教授熊瑛子深耕体育法学领域,在她看来,体育网暴主要源于竞技体育属性、资本逐利机制和大众认知偏差,叠加畸形“饭圈文化”等因素,放大舆论矛盾。

“强弱对话爆冷、运动员在重点场次的发挥、裁判在关键时刻的判罚通常是体育舆论的焦点所在。”熊瑛子解释道,“体育受众处于高度情绪化的状态,极易在结果未达到预期时丧失理智。”竞技体育零和博弈、局势瞬息万变的特质为网暴提供了温床,重大赛事汇聚流量,控评刷屏、拉踩对立集中爆发,瞬间点燃极端情绪。

熊瑛子还认为,偏颇的胜负观是舆论失衡的导火索。她说:“有些人将竞技体育简单地理解为成王败寇,忽视伤病影响、战术压制等客观因素。”部分观众以输赢论高下,把赛场比拼理解为圈层对抗。一旦赛事结果不如预期,其极端认知便转化为网暴行为。

危害逐层扩散阻碍体育行业发展

广州体育学院体育传媒学院教授曾文莉向记者介绍,网暴不是偶发性问题,而是一种根植于现代体育体系的持续性、结构性风险,是一个全球体育界共同面临的棘手问题。因此,反网络暴力法的制定与执行势在必行,体育网暴治理有必要被纳入体育系统的常规工作范畴。

发源于体育领域的网暴具有独特的表现形式。一是与热门赛事高度绑定,每逢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赛事,体育网暴便迎来高峰期。二是网暴者组织化,大量账号在短时间内集中攻击某一运动员、裁判员或普通网民。三是施暴方式代码化、仪式化,群体使用包括缩写、谐音、表情包在内的特定符号进行攻击,规避社交平台审核,快速识别“敌我”。

曾文莉进一步分析道:“当体育网暴范围扩大至行政部门人员、裁判员或网民时,整个行业将受到‘釜底抽薪’式的打击。在骤增的舆论压力下,体育行政部门开展管理工作阻力增大,行业公信力受损;裁判员惧怕网络非议,执裁趋于保守,赛事丧失公平;青少年长期深陷对立与分裂,参与体育运动的意愿降低。”长此以往,倡导团结、拼搏、健康的中华体育精神将被扭曲,体育育人铸魂的社会功能将不断弱化。

多措并举依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在征求意见稿公布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艳红说:“这是我国首部拟以法律形式制定的反网暴专门立法,将为构建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网暴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网暴治理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艳红表示,让暴力远离网络空间离不开法律支撑,更离不开各方协作。一是建立网暴协同共治格局。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反网络暴力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建立网暴治理机制。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同开展信息共享、会商通报、调查取证、案件办理、监督检查等跨部门联动反网暴工作。

二是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网暴治理的主体责任,必须切实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防范、治理网暴活动。征求意见稿将其作为网暴源头治理的关键抓手,明确风险预防、及时处置、权益保障等网暴治理责任义务,助力治理模式从被动向主动转变,风险识别与保护能力提升,用户赋能与维权救济机制落地,使受害者获得实质性保护。

三是强化对网暴实施者、帮助者的责任追究及受害者的帮扶救助。一方面,征求意见稿根据网暴行为的性质和程度,构建完善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衔接体系。对网暴实施者坚持从严惩治立场,对网暴帮助者依法追究“共犯”责任,重点打击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实施网暴活动等行为。另一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处置网络暴力信息和相关网络账号,要求司法机关在办理网暴案件和相关事务中依法为网暴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及时告知有权申请法律援助。

针对体育领域而言,还要结合《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中“加强赛场文明培育”“加强体育‘饭圈’乱象整治,杜绝竞技体育‘饭圈’化、运动员‘网红’化”“健全体育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机制”等相关明确要求。此外,将树立正确的胜负观、提升媒介素养等内容纳入运动队思政建设和青少年日常教育。

赛场之上,中国亚运健儿即将出征,奋力拼搏为国争光;赛场之下,期待广大网民文明观赛、理性助威。我们不仅需要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从法律层面打击体育网暴,而且需要体育行业、网络平台和公众拧成一股绳,持续净化体育网络生态,充分释放体育凝心聚力、育人铸魂的综合价值,携手推动体育强国建设行稳致远。

新体育网
中国体育报 Line 人民体育出版社

以清朗网络空间支撑体育强国建设

“十五五”是体育强国建设全面提速、全面提质的关键阶段,繁荣体育文化、提升体育治理现代化水平是重要任务,网络舆论清朗有序是关键环节。爱知-名古屋亚运会开幕在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保障国家队安心备战参赛刻不容缓。然而当前网络戾气肆意蔓延,围攻运动员、裁判员乃至普通网民的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去年9月,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上海公安机关侦破围绕跳水运动员陈芋汐的网络暴力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传播“某运动员被禁赛”谣言、借助AI技术制作“某运动员向裁判长行贿”视频,并发表侮辱和诽谤言论,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网暴行为既影响了国家队和运动员的赛训秩序,又污染了舆论环境。近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应对包括体育领域在内的各类网暴事件提供了法律支持。依法整治体育网暴乱象、筑牢线上防护屏障,将是落实体育领域“深化治理年”部署、夯实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舆论根基的有力举措。

多重因素交织形成体育网暴根源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教授熊瑛子深耕体育法学领域,在她看来,体育网暴主要源于竞技体育属性、资本逐利机制和大众认知偏差,叠加畸形“饭圈文化”等因素,放大舆论矛盾。

“强弱对话爆冷、运动员在重点场次的发挥、裁判在关键时刻的判罚通常是体育舆论的焦点所在。”熊瑛子解释道,“体育受众处于高度情绪化的状态,极易在结果未达到预期时丧失理智。”竞技体育零和博弈、局势瞬息万变的特质为网暴提供了温床,重大赛事汇聚流量,控评刷屏、拉踩对立集中爆发,瞬间点燃极端情绪。

熊瑛子还认为,偏颇的胜负观是舆论失衡的导火索。她说:“有些人将竞技体育简单地理解为成王败寇,忽视伤病影响、战术压制等客观因素。”部分观众以输赢论高下,把赛场比拼理解为圈层对抗。一旦赛事结果不如预期,其极端认知便转化为网暴行为。

危害逐层扩散阻碍体育行业发展

广州体育学院体育传媒学院教授曾文莉向记者介绍,网暴不是偶发性问题,而是一种根植于现代体育体系的持续性、结构性风险,是一个全球体育界共同面临的棘手问题。因此,反网络暴力法的制定与执行势在必行,体育网暴治理有必要被纳入体育系统的常规工作范畴。

发源于体育领域的网暴具有独特的表现形式。一是与热门赛事高度绑定,每逢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赛事,体育网暴便迎来高峰期。二是网暴者组织化,大量账号在短时间内集中攻击某一运动员、裁判员或普通网民。三是施暴方式代码化、仪式化,群体使用包括缩写、谐音、表情包在内的特定符号进行攻击,规避社交平台审核,快速识别“敌我”。

曾文莉进一步分析道:“当体育网暴范围扩大至行政部门人员、裁判员或网民时,整个行业将受到‘釜底抽薪’式的打击。在骤增的舆论压力下,体育行政部门开展管理工作阻力增大,行业公信力受损;裁判员惧怕网络非议,执裁趋于保守,赛事丧失公平;青少年长期深陷对立与分裂,参与体育运动的意愿降低。”长此以往,倡导团结、拼搏、健康的中华体育精神将被扭曲,体育育人铸魂的社会功能将不断弱化。

多措并举依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在征求意见稿公布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艳红说:“这是我国首部拟以法律形式制定的反网暴专门立法,将为构建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网暴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网暴治理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艳红表示,让暴力远离网络空间离不开法律支撑,更离不开各方协作。一是建立网暴协同共治格局。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反网络暴力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建立网暴治理机制。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同开展信息共享、会商通报、调查取证、案件办理、监督检查等跨部门联动反网暴工作。

二是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网暴治理的主体责任,必须切实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防范、治理网暴活动。征求意见稿将其作为网暴源头治理的关键抓手,明确风险预防、及时处置、权益保障等网暴治理责任义务,助力治理模式从被动向主动转变,风险识别与保护能力提升,用户赋能与维权救济机制落地,使受害者获得实质性保护。

三是强化对网暴实施者、帮助者的责任追究及受害者的帮扶救助。一方面,征求意见稿根据网暴行为的性质和程度,构建完善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衔接体系。对网暴实施者坚持从严惩治立场,对网暴帮助者依法追究“共犯”责任,重点打击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实施网暴活动等行为。另一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处置网络暴力信息和相关网络账号,要求司法机关在办理网暴案件和相关事务中依法为网暴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及时告知有权申请法律援助。

针对体育领域而言,还要结合《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中“加强赛场文明培育”“加强体育‘饭圈’乱象整治,杜绝竞技体育‘饭圈’化、运动员‘网红’化”“健全体育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机制”等相关明确要求。此外,将树立正确的胜负观、提升媒介素养等内容纳入运动队思政建设和青少年日常教育。

赛场之上,中国亚运健儿即将出征,奋力拼搏为国争光;赛场之下,期待广大网民文明观赛、理性助威。我们不仅需要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从法律层面打击体育网暴,而且需要体育行业、网络平台和公众拧成一股绳,持续净化体育网络生态,充分释放体育凝心聚力、育人铸魂的综合价值,携手推动体育强国建设行稳致远。